台大女博士生控女舍监性骚扰 北高行判校性平会「不成立」结论撤销
图为台大性平案当事人日前在台大学生会、立委范云和议员黄淑君陪同下开记者会。(资料照,记者涂建荣摄)
台湾大学1名女博士生3年前向校方性别平等委员会提出性骚扰申诉,指控遭女生宿舍的一名女舍监亲吻、磨蹭、咬手臂、传示爱简讯、连续拨打电话等;但校方性平会调查后,决议认定「不成立」性骚扰,女博士生不服而打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性平会议有3名委员是违法代理出席、会议组织不合法,判决撤销校性平会的处分。可上诉。
女舍监今年8月已被台大解职,台北地检署也已依性骚扰罪嫌起诉。原告是台大某学程的博士生,她指控这名女舍监自2022年6月底至9月间,多次对她性骚扰,包括趁她熟睡时,伸手来回轻抚她的背部肌肤、身体,还发出声音,多次利用权势要求她陪躺、陪睡,还曾压趴在她身上磨蹭,也曾突袭咬她的手臂、亲吻嘴唇。
博士生指控,舍监多次拥抱、亲吻她,另传送想拥抱、表达爱意、帮忙按摩、吃醋在意、保持情感距离等多则性骚扰讯息,还要求她报备跟谁见面、介入她与同侪互动,连续拨打电话、或找她的室友,探问她的行踪,还在路上堵她等。她不堪其扰,同年9月底向校方提出性骚扰申诉。
台大性平会组成调查小组,2023年4月17日决议认定性侵害、性骚扰皆不成立,女博士生申复、诉愿也被驳回,转而打行政诉讼,主张性平会未于申诉24小时内向教育部通报校安事件,调查时程将近半年,也属违规,且她申诉后,女舍监还深夜连打8通电话骚扰、要求见面,质疑校方未善尽保护申诉人的责任。
女博士生并指出,性平会决议受理前,校长陈文章就打电话给她的指导教授说「事情闹大,对老师不好」,讨论如何处理,且校方未经她同意,就先将性平会的决议告知她的父亲,还发新闻稿公开申复结果,对她二度伤害。
台大答辩,性平会依性平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处置,依据2女间的LINE对话认定双方互动紧密良好,相互关心、表达爱慕,从而认定不成立性骚扰,符合一般价值判断;性平会议的组成、开会程序都合法,3名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委托主管级职员出席,为合法代理,且校方是被动回应媒体才提供新闻稿,未违性平法的保密要求。
北高行合议庭审理后认定,当时的台大性平会设置办法,并未规定性平委员可委任他人出席,若允许自行委任代理,将使非委员者得知性骚案件资讯,损害当事人隐私权。
法院调查,教务长、总务长、学务长3名当然委员,于本案性平会议当天未亲自出席,委由专委、总务处组长、学务处组长代理出席,使当日共13人出席,超过半数,但专委等3人的代理不合法,实际与会委员仅10人,未达半数,会议组织不合法,议决的调查报告也有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瑕疵,故判决撤销性平会的决议结论。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