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备局前少将贪污判12年丢退休俸 检上诉:罪行重大判太轻
国防部前少将张大伟涉贪一审被判刑12年,上诉后吐出2800万贿款,请求轻判,高等法院今开庭,高检署认为一审判刑过轻。(记者杨国文摄)
时任国防部军备局工程营产处少将处长张大伟被控利用空军作战指挥部「福兴营区」改建案贪污,涉嫌向标下工程的中华工程公司索贿4500万元,得手2800万元,一审即认罪,却辩称已把其中2000万元放进金炉花2天烧光、其他的已花光,被依贪污罪重判12年徒刑;高等法院今审理,张大伟和律师主张,张上诉高院后已缴回2800万元,主张一审判刑太重,但高检署仍主张,张收贿罪行重大,应加重其刑,下次庭期定明年2月6日。
张大伟(58岁)因此贪污案遭国防部免职,监察院也将他弹劾,移送惩戒法院进行惩戒,惩戒法院判张免职确定,张亦被剥夺领取月退俸资格。
检方调查,2017年间,预算达30亿4000万元的国防部「公馆营区营舍整建统包工程」标案由中华工程得标,张大伟涉嫌索贿,金额由3000万元一路提升至4500万元,最后得手2800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时,张大伟认罪,却推说是中工主动行贿,且约定金额仅3000万元,而他没看过这么多钱、也怕家人知道,一直藏在家里,得知检调盯上后,已在亲戚家金炉内把2000万元烧光,余款则用于装潢士林房产及生活开销。
新北地院去年11月审结,依贪污罪的职务行为收贿判张大伟12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同案被告方面,威京集团总裁沈庆京胞弟、时任中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的沈庆光被判刑4年,另有中工多位主管、白手套等亦被判刑。
全案上诉到高等法院行准备程序庭,高检署公诉检察官罗松芳斥责张大伟身为少将,其贪污情节曲折,而国家名器却变成贪污工具,张大伟前后收取的款项,就是要缴回,否则开庭没有意义,检察官无法容忍张大伟还拥有犯罪所得,「服刑完毕回头享受犯罪所得」;罗坚称「绳之以法的前提,就是把贪污的钱拿出来」,张要把钱缴出来,再行审理。高院认为罗松芳主张有理,谕令张大伟应将贿款缴回,张认罪,将贿款2800万元缴回国库。
高院今上午开庭,传唤张大伟、沈庆光(72岁)等人出庭,检方对张、沈均提起上诉,高检署主张一审判刑太轻,张未于第一时间、而是直到上诉高院才将2800万元不法缴回国库,并无减刑的适用。
不过,张大伟和沈庆光均主张一审判刑过重,检方上诉无理由,张和律师指出,张一审即认罪,也缴回犯罪所得,具悔意,一审判刑太重。
威京集团总裁沈庆京胞弟、时任中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沈庆光,涉营区改建案,一审被判刑4年,全案上诉,高院今开庭。(记者杨国文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