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把女友打到颅内出血 重伤罪判刑6年

2025-11-28 17:25来源:未知
法官以重伤罪重判邱姓男子有期徒刑6年。(资料照)

法官以重伤罪重判邱姓男子有期徒刑6年。(资料照)

32岁邱姓男子今年3月因细故与同居女友发生口角,竟拉女友头部撞墙,还拿拔钉器殴打女友头部,导致女友有颅内出血情形,所幸紧急送医才幸免于难,检方以杀人未遂罪嫌起诉,法官判决出炉,认为被告行为时并无杀人故意,变更起诉法条为重伤罪,但仍重判有期徒刑6年。

法官认为,被告坦承以徒手方式拉同居情侣头部多次撞击墙壁,但否认持拔钉器殴打告诉人,考量两人情侣关系,冲突起因为争风吃醋,及事发后被告之急救行为,应认被告行为时并无杀人故意,变更起诉法条为重伤罪。

法官审酌,告诉人经接受治疗后,仍受有单侧手脚无法出力之重伤害结果,但考量被告犯后旋即呼叫救护车将告诉人送医且坦承犯行;但斟酌被告先前已有数次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涉犯伤害罪刑经法院科刑纪录等,故判处6年有期徒刑。

检警调查指出,邱姓男子与李姓同居女友于今年3月4日凌晨0时10分左右,在龍潭区中兴路住处发生口角,邱竟徒手掌掴女友巴掌,以手拉扯女友衣領,并以拳头打胸口,还持拔钉器殴打女友头部,拉女友头部多次撞击墙壁,致女友头部外伤并硬脑膜下出血及中线偏移、前胸多处钝挫伤等伤害。

☆民众如遇同居关系暴力情形,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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