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锁车门、按头逼口交 少女不从惨被掐脖挨巴掌

2025-11-28 17:25来源:未知
松姓职业军人逼迫少女与其发生性行为,侦讯及审理期间均辩称「忘记了」、「不记得」。示意图。(资料照)

松姓职业军人逼迫少女与其发生性行为,侦讯及审理期间均辩称「忘记了」、「不记得」。示意图。(资料照)

松姓职业军人与14岁少女小宁(化名)在网路上认识,两周内三度逼迫对方与其发生性行为,侦讯及审理期间均辩称「忘记了」、「不记得」,全盘否认犯行。士林地方法院审理,依刑法「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3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指出,松男去年7月透过交友软体「探探」结识小宁,双方并交往发展为男女朋友。他明知小宁未满16岁,却仍于两周内犯下三次性交行为,第1次先于夜市旁的停车场,在车内发生性行为;第2次则是同日晚间,在汽车旅馆房内再次发生性行为;两周后,又在沙仑夜市旁的停车场,逼迫小宁在车上发生性行为。

小宁证称,她先前已透过LINE告知松男真实年龄。她描述,两人在车内第一次发生性行为时是应对方要求,尽管她当下已经拒绝,但他仍反锁车门,并一度对她压头要求口交。在第三次犯案时,因她不愿意配合,则遭到松男打巴掌、掐脖子、打屁股等暴力行为。

检警调查发现,松男的行车轨迹纪录显示,三次犯案时间点内,车辆确实曾出现在沙仑夜市停车场及米兰庄汽车旅馆周边,与小宁证词相符。此外,社工在小宁收假时发现她携带事后避孕药「愉婷锭」空壳,经询问后,小宁才坦承与松男发生性行为,而小宁的母亲亦证称曾要求女儿购买并服用避孕药。

法院审理认为,松男明知小宁仍处于身心与人格发展重要阶段,对性行为智识尚未成熟,却仍执意犯案,法纪观念淡薄,严重影响少女身心发展;另衡量松男始终矢口否认全部犯行,辩称「忘记了」、「不记得」,且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不佳,审酌所有情状,将3罪各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定应执行刑1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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