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隧道连环撞酿1死12伤 砂石车驾驶判1年获缓刑

2024-10-29 15:48来源:未知
苏花路廊新澳隧道去年10月24日发生16车追撞,酿1死12伤,主要肇事的蒋姓砂石车司机被判刑1年、缓刑2年。 (资料照)

苏花路廊新澳隧道去年10月24日发生16车追撞,酿1死12伤,主要肇事的蒋姓砂石车司机被判刑1年、缓刑2年。 (资料照)

〔记者王峻祺/宜兰报导〕56岁蒋姓男子去年10月驾驶砂石车从花莲北上宜兰,行经苏花路廊新澳隧道时,因超速加上恍神,追撞前方车辆,造成16车连环撞,酿1死12伤。宜兰地院日前宣判,蒋男犯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蒋男去年10月24日驾驶砂石车,从花莲和平溪载运38340公斤溪石,要前往宜兰县员山乡再连,下午1点42分行经台9线118公里处新澳隧道北上车道,当时隧道因有交控设备维护作业,产生车辆回堵,且有鸣笛救护车通过,车辆均靠两侧礼让暂停。

蒋男竟未注意车前状况,恍神还超速,以时速56.1公里追撞前方车辆,连续撞击推撞过程约10秒,直到撞到联结车后方车斗才停止,车祸一共造成包含蒋男砂石车在内等16辆小客车、货车与机车连环撞,酿1死12伤;首当其冲遭撞的76岁张姓驾驶伤重不治,其余分别为开放性骨折、擦挫伤等。

检方查出蒋男砂石车限重3万5千公斤,却超载3千3百40公斤,加上超速,最后被依过失致死及过失伤害起诉,他在事发后留在现场坦承肇事,检察官认定符合自首要件,建请法官减轻其刑。

蒋男事后与伤者达成和解,7人撤回过失伤害告诉,合议庭裁定改以简式审判程序,宜兰地院日前一审宣判,蒋男犯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缓刑2年。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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