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苏贞昌靠BNT疫苗A一亿美元 法官判吴子嘉须赔90万
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左)去年指「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靠BNT疫苗A了1亿美元」,被苏、陈各求偿新台币1千万元。7月台北地院先判吴须赔偿陈300万元,已上诉高等法院;吴今再遭北院判赔苏90万元,可上诉。(资料照,本报合成)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去年指「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靠BNT疫苗A了1亿美元」,被苏、陈各求偿新台币1千万元。7月台北地院先判吴须赔偿陈300万元,已上诉高等法院;吴今再遭北院判赔苏90万元,可上诉。
北院提供判决理由指,承审法官依证据认吴子嘉的言论未经证实而属空言指摘,确实严重损害苏贞昌的名誉权;审酌吴为资深媒体人、知名评论家、现为美丽岛文化公司董事长,却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变发表言论,以及苏自台大法律系毕业后,历任律师、省议员、屏东县长、立委、新北市长、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长等职务,决定判吴赔偿苏90万元。
吴子嘉去年5月20日、21日在网路节目中说,陈时中在BNT疫苗采购过程,有立委吴秉叡、信东制药介入,卫福部汇出订金5000万美元;疫苗采购价格与实际有1亿美元价差,质疑陈时中、苏贞昌等人在采购过程,有贪污或贪污未遂情况。
北院今年9月23日就苏向吴求偿一案辩论终结,苏贞昌委任律师黄帝颖当庭强调,就吴子嘉透过陈报状引用的多份不起诉处部分,均与本案无关,本案关键在于被告吴子嘉不实指控苏贞昌及另案原告陈时中贪污1亿美元,况另案已判吴子嘉应赔偿陈时中300万元。
黄帝颖认为,在同一基础事实情况下,负责刑事侦查的台北地检署已依加重诽谤罪起诉吴子嘉,可证明吴子嘉以不实之贪污1亿美元,诋毁苏贞昌及陈时中,故请本案法官依法判吴子嘉赔偿苏贞昌1千万元,以端正国家法治,苏贞昌会将本案判赔金额捐作公益。
吴子嘉委任律师说,吴的言论是就我国BNT疫苗采购等可受公评之事进行评论,与直指苏贞昌贪污不法有间,况吴子嘉只是善尽其政治评论的义务,借由言论促使苏贞昌将采购案的历程公开化、透明化,以供社会大众共同检视。
律师表示,纵使因吴子嘉评论内容犀利,而使苏贞昌感到不快,然目的是为了唤起民众注意,增进对公共事务的思辨,并非为了侵害苏贞昌的名誉权,请法官判苏贞昌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