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超商店长倒垃圾未分类与清洁队员起冲突 下场出炉

2024-11-03 18:00来源:未知
台中一名陈姓超商店长倒垃圾未分类,却和拍照搜证清洁队员发生拉扯,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务,判处拘役10日,缓刑2年。(记者陈建志摄)

台中一名陈姓超商店长倒垃圾未分类,却和拍照搜证清洁队员发生拉扯,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务,判处拘役10日,缓刑2年。(记者陈建志摄)

〔记者陈建志/台中报导〕台中一名陈姓超商店长,今年初倒垃圾时未分类,遭廖姓清洁队员口头提醒,陈男却不理会迳自离开,清洁队员上前持手机拍照搜证,引起陈男不满上前拉扯,惊动员警到场后依妨害公务送办,陈男在审理时认错并与廖男达成和解,台中地院一审判决拘役10日,缓刑2年,公益捐1万元。

判决指出,这名陈姓(27岁)超商男店长,今年初某天下午2点多,在超商前丢垃圾,因未依规定分类,遭清洁队员先以口头告知需进行垃圾分类后才能丢弃,但他未理会迳行离去,廖姓清洁队员见状持手机上前拍照搜证,引发陈男不满,与廖男发生拉扯,还要求廖男提供手机让他查看,妨害廖男依法执行职务。

陈男的举动惊动员警到场处理,将陈男带回警局,讯后依妨害公务移送法办。

陈男在审理时坦承犯行,并和廖姓清洁队员达成和解,台中地院审酌陈男认错,并已取得廖男原谅,加上没有前科,判处拘役10天,缓刑2年,公益捐1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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