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9个月大女儿害脑出血翻白眼 狠心父母双双判刑
台中一对年轻夫妻,殴打9个月大和2岁大女儿成伤,造成小女儿颅内出血紧急开颅,两人一审都遭重判。(记者陈建志摄)
〔记者陈建志/台中报导〕台中蔡姓男子和张姓太太,不满9个月大的小女儿哭闹,竟分别痛殴、猛晃虐到脑出血翻白眼,且蔡男还仅因2岁的大女儿在电梯没站好,就赏巴掌害她跌坐在地,张女在旁没制止,还认为「瘀青擦个药就好」,台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处狠心父母分别1年10月、1年3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22岁的蔡姓父亲情绪控管不佳,今年5月10日晚上7点多,因9个月大的小女儿哭闹,在住处殴打她双腿;隔2天凌晨,因小女儿想睡觉哭闹,又在住处殴打她后脑、脸部、手掌、大腿左右外侧,造成她头、脸、腿多处瘀伤,全身被打的遍体麟伤。
张姓太太则是在今年5月初某日,在住处徒手殴打小女儿头部1下;又在5月12日下午在住处内,徒手拍小女儿脸部1下,并剧烈前后摇4下。连同蔡男同一天对她的殴打,造成女童意识模糊,右侧硬脑膜下出血、脸部与四肢多处瘀伤及受虐性脑伤等伤害。
此外,今天5月15日凌晨在一家旅馆搭电梯时,因不满2岁大女儿无法站立,跌坐在地上,蔡男又在电梯内掌掴2岁的大女儿脸部成伤;旅馆人员则证称,当天原本11点就要退房,2人不断到柜台支付延长时间费用,下午3点半见张女到柜台时,怀中女婴已经翻白眼。
台中地院审酌,蔡男不顾女儿仅2岁、9个月大,连续殴打妨害其身心,造成小女儿脑出血送医紧急开颅手术,初期否认最终才坦承。而张女身为母亲也不顾女儿年幼,分别殴打、剧烈摇晃,还说「我们都想说只是瘀青擦个药就会好了」,显见2人法治观念薄弱、亲职能力严重不足,判蔡男依2次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分别处有期徒刑4月和1年6月;张姓太太则依1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