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控」陈柏谚为钱杀害马国女大生判无期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陈柏谚杀害蔡姓马国女大生,一、二审都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指二审认陈男自首却未叙明为何不予减刑,将全案撤销发回。(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被友人称为「足控」的台湾男子陈柏谚,前年杀害蔡姓马国女大生。一、二审都指无证据显示蔡女生前曾要求陈男将之杀害,反而陈男为金钱纠纷决定结束蔡女性命,但考量尚无必要对陈男处以极刑,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然最高法院指二审认定陈男符合自首要件,却未叙明为何不予减刑,故有判决理由不备的情况,将全案撤销发回更审。
前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许,陈男赴蔡女北市士林区的租屋处,要求返还先前转帐给她的9万9999元;陈遭拒后发怒,单手持玩偶抱枕闷住蔡的眼睛,另一手掐住蔡的脖子,见蔡已无法言语,仍不肯松手,最终导致蔡死亡。
陈男返回新北莺歌租屋处,传讯息向父亲表达寻短念头,家人随即找警方赴租屋处,见躺在床上的陈男身旁有药物散落,员警询问「发生什么事?」陈男回「我杀了人」,全案曝光,检方侦结依杀人罪起诉陈男。
法院审理时,陈男否认杀人犯行,辩称是受托蔡女之托,将之杀害,且两人同谋共死。一审士林地院依据事证,指蔡女对未来仍有规划,也期待学习、接触新事物,代表陈男辩词有违常理,何况,蔡女没写下任何遗书、自杀计划等足以显示有轻生念头的迹证。
再者,依两人的IG对话纪录,可知陈男并不认同蔡女的金钱观念,对蔡花钱方式颇感压力,加上陈男到案后数度称:「为了取回9万9999元被拒才结束蔡女性命」,足认陈是为钱结束蔡的性命,况陈男未真心悔悟,即便符合自首要件也不予减刑,但鉴定报告显示陈男尚有矫正可能性,一审依杀人罪量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蔡男不服,上诉强调自己有自首也有悔悟之心,且他犯后有打电话给家父告知自己杀人想轻生,见到警员也有说「我杀了人」,他还请家人筹措250万元赔偿蔡女家属,请求减刑。
二审高等法院指,警员破门进入租屋处见到陈男后,始知陈男本件犯行,且可认他犯后仅关注遂行本人轻生,丝毫没有任何想告知他人,使蔡女有尽早获救的机会,这种自首难认有悔悟之心。
二审也指,250万元并非陈男本人所能负担,是他的家属代为赔偿,且他未究明蔡女的宗教信仰,就一厢情愿地书写各种佛经表示回向的歉意,可见他仍以本位主义思考,难认他本人有真诚悔意,只因为存有较轻刑期的侥幸心态,故驳回他的上诉,仍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指二审认定陈柏谚符合自首要件,却未叙明为何不予减刑,而有判决理由不备的情况,将全案撤销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