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娃放烟花,获刑2年!损失80余万!
2026-01-16 22:10来源:未知
近日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当事人在春节前夕带孩子放烟花
结果烟花乱窜,点着了仓库
造成80万余元的损失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二个月
案件回顾

2024年春节前
桐乡市的朱某燕
想用烟花爆竹增添年味
吃过晚饭后带着儿子
到楼下放烟花

朱某燕点火后
烟花瞬间迸射而出
窜进旁边一个服饰厂仓库

朱某燕见仓库内起火
试图用烟花棒子的尾端
探入门缝将火弄灭
几番尝试无果后
她只得喊来家人帮忙救火
因为卷帘门上了锁
初期灭火无法展开
遂报警求助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
内部火势已经变大
最终导致了仓库内的货物
以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
经鉴定
本次火灾中可清点的
财物损失价值共计80万余元
另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

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朱某燕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朱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请严格遵循地方相关规定
在指定时间和场所燃放
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一起来学习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当事人在春节前夕带孩子放烟花
结果烟花乱窜,点着了仓库
造成80万余元的损失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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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前
桐乡市的朱某燕
想用烟花爆竹增添年味
吃过晚饭后带着儿子
到楼下放烟花

朱某燕点火后
烟花瞬间迸射而出
窜进旁边一个服饰厂仓库

朱某燕见仓库内起火
试图用烟花棒子的尾端
探入门缝将火弄灭
几番尝试无果后
她只得喊来家人帮忙救火
因为卷帘门上了锁
初期灭火无法展开
遂报警求助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
内部火势已经变大
最终导致了仓库内的货物
以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
经鉴定
本次火灾中可清点的
财物损失价值共计80万余元
另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

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朱某燕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朱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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