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理化师教制毒称「帮助犯」 二审认共同正犯重判7年9月

桃园梁姓国中理化老师(中)加入制毒集团,被桃园地院判刑7年9月,梁上诉,高等法院斥责梁是犯罪集团不可或缺的地位,乃共同正犯,今仍重判7年9月。(资料照,警方提供)
桃园梁姓国中理化老师加入制毒集团,传授制毒技术,检警前年查获藏身杨梅民宅的制毒工厂,起出三级毒品「喵喵」成品、半成品约200公斤,桃园地院依制造第三级毒品而混合两种以上之毒品罪判刑7年9月,梁上诉求情称只是提供制毒资讯,一审判刑过重,但高等法院斥责梁是犯罪集团不可或缺的地位,乃共同正犯,今仍重判7年9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梁男与同案被告麦男、刘男(一审分别判麦5年3月、刘3年11月徒刑)共同制造第三级毒品而混合两种以上毒品、持有第四级毒品纯质净重5公克以上的犯意,自2021年10月起,由麦负责出资、制造毒品,刘负责签约承租桃园市杨梅区房屋做为制毒工厂,梁负责技术指导、教学、取得第四级毒品为原料及相关设备,再由刘搬运、组装设备,并安装制毒工厂水电及定时器等工作,共同制造第三级毒品「喵喵」成品、半成品约200公斤、硝西泮3公斤等。
检警追查多时,2023年9月19日上午10时35分,前往杨梅制毒小厂查获梁等人和毒品。
桃园地院审理认为,梁男始终辩称不知道麦男、刘男制毒,而他帮忙购买的制毒原料和器材设备都是合法物品,不足采信,判梁7年9月徒刑。
梁男上诉称只是帮助犯,一审判决过重,但高院认为,梁制造毒品事证明确,且购买毒品原料、提供制毒资讯,在整个犯罪结构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乃共同正犯,并审酌他无视国家杜绝毒品犯罪禁令,以自身租屋处为据点,制造三级毒品而混合两种以上的毒品,助长毒品泛滥,危害国民身心健康,影响社会治安,仍判7年9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