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反击!大学生车手爽拿200万被逮 得坐牢6月

2024-11-16 18:00来源:未知
邬姓大学生当车手爽拿200万元,被警方当场逮捕,图为警方围捕车手,与本案无关。(警方提供)

邬姓大学生当车手爽拿200万元,被警方当场逮捕,图为警方围捕车手,与本案无关。(警方提供)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读书读到尻脊骿(背后),大学生沦车手法院不再轻判!邬姓大学生加入诈骗集团,假冒投资公司专员,在台中一处公园,刚向戴姓被害人拿取200万元,就被埋伏的警察逮捕,之前当车手的6000元酬劳也被查扣,台中地院认为他坦承犯行,依触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判刑6月,6000元不法所得没收,他必须坐牢。

判决书指出,邬生今年8月23日加入诈欺集团当车手,同一时间,台中市戴姓男子受投资诈骗,把90万元分成两次,交给身分不详的车手,戴男8月29日查觉异状报警,但诈团仍希望他再拿出200万元投资。

戴男将计就计,与警方设局「瓮中捉鳖」,与诈团约在30日下午于长青公园内面交取款,诈团指派邬生假冒投资公司外务专员,到公园爽拿这200万元,不料钱刚到手,邬姓大学生就被埋伏的警察当场拘捕,且这袋钱仅有20万元是真钞,警方一并查扣他之前当车手,另案获得的6000元报酬。

台中地院审理时,他坦承犯行,法官强调,通常洗钱罪要并科罚金,但考量邬姓大学生坦承犯行,且报酬6000元也被警方查扣,就不再宣告并科罚金,法官强调,邬姓大学生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所需,竟为快速赚取钱财,参与诈欺集团犯罪组织,担任面交车手工作,助长诈欺犯罪的猖獗,危害社会信赖关系及金融交易秩序,依加重诈欺罪判处徒刑6月,6000元没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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