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前妻、前女友组卖淫集团 恶男竟还殴打囚禁小姐
2024-11-18 10:33来源:未知
林男伙同前妻前女友开卖淫集团,竟还殴打囚禁小姐而被判刑。(情境照)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林姓男子与前妻、前女友合组卖淫集团,将女子小美(化名)送往各摩铁性交易牟利,期间不仅殴打小美甚至囚禁,新竹地院依伤害等罪判刑外,将林男赚取小美的皮肉钱36万元一并没收。
法官调查,林男与前妻、前女友合开卖淫集团,从110年10月起,由林男负责指挥分工、透过社群软体推特张贴性交易讯息以招揽客人,又经营通讯软体LINE群组以安排性交易时间地点、担任司机及收取性交易所得,前妻、前女友则负责拍摄猥亵影像、透过推特张贴性交易讯息以招揽客人,另有司机拍摄猥亵影像、看顾性交易过程及接应客人,而媒介小美与不特定客人从事性交易。
110年11月林男在汽车旅馆,因故与小美发生纠纷,竟持垃圾桶砸向小美头部并推挤,致小美受有头部及四肢多处挫伤以及瘀伤、腹痛等伤害。
110年12月林男与小美同住嘉义县太保市住处期间,林男限制小美对外联系管道并禁止她离开,旁人则负责看顾小美行动,以此方式剥夺其行动自由。
法官审酌林男为贪图利益,竟共同媒介女子与他人为性交,有害社会善良风俗,且仅因细故即殴打致其成伤,又剥夺行动自由,所为实不足取,最后依伤害罪、图利媒介性交罪、共同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刑1年2月,犯罪所得36万9仟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