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5年的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王洪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4-09-22 18:49来源:未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9月9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的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王洪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洪梅: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女,1967年生,2024年五十七岁,原沂南县化肥厂职工。一九九九年,王洪梅开始修炼法轮功。王洪梅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遭中共当局关进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王洪梅遭到狱警的电击、熬鹰等多种酷刑摧残。
2023年10月24日,王洪梅遭当地警方抓捕、抄家。王洪梅被关押到沂南县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后被转监到临沂市看守所。2024年4月1日前后,王红梅在沂南县法院被庭审。2024年8月初获悉:王洪梅被沂南县法院判刑五年后,已被转监至济南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