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买1条命!2男协助胶带封口鼻丢包 国民法官判共同杀人
刘男诱吕男到堤防,詹男、谢男协助捆绑封口鼻致死,国民法官判詹13年7月、谢12年,没收8000元。(记者王捷摄)
8000元竟能买人命!前年东山堤防捆人致死案,台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今天宣判,行凶者詹姓男子判13年7月、谢姓男子判12年。
另案通缉中的刘姓男子因与吕姓被害人有金钱纠纷,想给对方教训,前年10月间先找詹男商议,约定由刘男以商讨债务为由邀吕男见面,詹男到场协助控制,刘男允诺支付5000元酬金。
隔天下午,詹男担心无法顺利控制吕男,再联络友人谢男到场,刘男另答应给谢男2000元。
3人在东山区某面摊会合后,前往龟重溪北侧堤防附近涵洞商议分工,由刘男诱骗吕男出面并持刀具要胁配合,再由谢男架住吕男,詹男以胶带捆绑控制其行动。
刘男与吕男发生口角后,拿出预先藏放在堤防边、足以供凶器使用的刀具,指向吕男要胁配合,谢男从背后徒手勒住吕男颈部、詹男则以胶带缠绕捆绑吕男双手,3人合力将人带往堤防上,过程中刘男另出手殴打。
詹男随后再以胶带将吕男双手与身体缠绕捆在一起,刘男另以胶带捆绑吕男双脚,胶带用尽后,刘男再取用另一捆胶带,在谢男仍从背后控制吕男的情况下,改以胶带缠绕捆绑吕男口鼻部位,并再捆住下颚。
詹男、谢男随后先行离开现场,刘男独留约10分钟后也骑车离去,将吕男弃置在堤防上。刘男之后分别给詹男、谢男6000元与2000元,吕男则因口鼻及四肢均遭胶带缠绕无法脱困,最终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刘男以胶带缠绕被害人口鼻后,詹男、谢男已可预见被害人将因无法呼吸而窒息死亡,未制止并持续协力控制,放任死亡结果发生。2人犯意从原先三人以上携带凶器剥夺行动自由,提升为共同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各判13年7月、12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