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县立委选前假冒检方散布抓到贿选讯息 2被告求缓刑被打枪
宜县立委投票前夕出现假冒宜兰地检署名义发布的「抓到贿选」假讯息,2被告各判有期徒刑1年2月、褫夺公权1年。(图由宜兰地检署提供)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宜兰县今年初立委选举投票前夕,民进党立委候选人陈俊宇竞选人员杨姓男子及李姓女子,假冒宜兰地检署名义所制作并散布「抓到贿选」图卡,2人在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请求缓刑遭拒,共同犯行使伪造准公文书罪,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年2月、褫夺公权1年。
宜县本届立委选举有6人参选,应选一席,以民进党陈俊宇与国民党黄琤婷竞争最激烈,投票结果由陈俊宇胜出。陈俊宇24日接受本报访问时回应,他对图卡一事毫不知情,尊重司法判决。
立委投票日前4天,宜县多个LINE社群爆出「抓到贿选」图卡,内容直指「宜兰县溪南,某民代助理涉嫌买票,目前正接受调查中」,左下角有小字标注「图片:宜兰地检署」,因适逢选前敏感时刻,宜检发新闻稿证实是假讯息,同时立案侦办。20多岁杨男及李女选后到案说明,被检察官起诉。
判决指出,「抓到贿选」图卡由杨男运用绘图软体制作,再传送给李女,李女透过持有帐号在陈俊宇宜兰市竞总传到各个网路社群,影射黄琤婷助理因贿选遭到调查,足以妨害选举公正性,2人庭讯时供称,并无指涉特定候选人,也非针对黄琤婷。
承审法官认为,宜县本届立委候选人中,仅黄琤婷兼具溪南地区及民意代表2种身分,被告传送的图卡,显然是指涉黄琤婷,犯行堪以认定。经查,杨男曾经从事平面设计,李女海军官校二专班毕业,职业军人退伍,2人最终坦承犯行,也无前科,请求给予缓刑宣告。
法官认定被告说词避重就轻,未与黄琤婷和解,无从宣告缓刑,全案审结,各处1年2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