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陌生人挑衅 他持西瓜刀砍伤对方被判处拘役55天
2024-11-30 11:00来源:未知
桃园地方法院依伤害罪判处郭姓男子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记者周敏鸿摄)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桃园市郭姓男子5月1日下午返家途中,被并不相识的罗姓男子与罗男友人出言挑衅而爆发口角,罗男等人还追到郭男住处内,郭男拿起屋内的西瓜刀,砍伤罗男的额头与左脚踝,桃园地方法院今(30日)依伤害罪判处郭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
当天下午5点多,郭男(19岁)与林姓友人买完东西,准备返回龙潭区梅龙一街住处途中,遇上罗男与罗男友人,双方互看不顺眼,罗男与罗男友人出言挑衅,双方因此爆发口角;吵完一架后,郭男与林姓友人返回郭男住处,岂料罗男与罗男友人又追来,郭男气得拿起屋内的西瓜刀,朝罗男挥砍,致罗男额头与左脚踝受伤,幸无生命危险。
警方获报后,逮回郭男,桃园地检署讯后依杀人未遂案件将他提起公诉,桃院今天判决,因郭男犯伤害罪,处拘役55天,法官认为,罗男等人未经允准擅闯郭男住处,但当时罗男等人并未持有武器,郭男显然可采取伤害更小的手段排除该侵害,却持西瓜刀挥砍,属防卫过当,具有不法性,伤害罪的犯行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