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伸魔爪!趁2男童过夜洗澡「摸小鸟」 教会课辅男老师判1年4月
宜县某教会赖姓课辅男老师趁著共浴猥亵2男童,被判刑1年4月。(情境照)
宜兰县某教会赖姓课辅班男老师,利用与2名国小男学童过夜及洗澡机会,以洗不干净或按摩当借口,伸出狼爪触摸、压迫他们的生殖器,经学校老师察觉有异通报法办。宜兰地方法院审结,认定赖男犯下对未满14岁男子为猥亵罪,共3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月。
判决指出,去年7月到11月期间,赖姓课辅老师在住处浴室内,与男童小明(化名)一起洗澡,以小明洗不干净当借口,两度触摸对方生殖器,小明碍于赖男是师长身分不知反抗;同年8月,赖男在住处浴室与另名男童小华(化名)共浴,以按摩为由,用膝盖轻压小华生殖器,以此猥亵1次。
2名受害男童隐忍不发,直到去年12月,小明与班上同学吵架,学校老师居中排解,经过询问,小明才吐露曾在赖姓课辅男师家里被碰触敏感部位,心中感到不舒服,校方后来循线得知,校内另名男童小华也遭受同样狼爪,依规定进行性侵害事件通报,全案因此曝光。
宜兰地院审理时,赖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仅曾与男童一起洗澡,并未做出猥亵举动,辩护人主张被害人指诉日期有出入,但未获采信。宜院合议庭法官审相关事证,认定赖男有对2名男童猥亵,合计3次,应依法论科。
法官斥责赖男身为师长,不思保护学童,竟逞私欲,伤害被害人身心发展,所为实不可取,触犯对于未满14岁之男子为猥亵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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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