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全面领牌上路 最高罚锾3600元并没入车辆
2024-11-30 11:00来源:未知
微型电动二轮车全面领牌上路, 最高罚锾3600元并没入车辆。(记者刘庆侯翻摄)
〔记者刘庆侯/台北报导〕台北市警察局指出,自今(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俗称电动自行车,或微电车)未依规定领牌行驶,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以最高处3600元罚锾,车辆移置保管,如为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并没入车辆。
北市警交通大队表示,自今日起微电车除应领牌行驶之外,若未悬挂牌照或悬挂他车牌照于道路停车者,亦将处1200元至3600元罚锾,车辆移置保管。
另,骑乘微电车应满14岁、应戴安全帽、不得载人;北市开放自行车行驶之人行道、自行车道(河滨自行车道除外),皆禁止微电车行驶;微电车并应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规定行驶。
北市警交通大队统计,113年1至11月29日共取缔微电车违规1631件,其中违规前三大项目分别为「驾驶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398件、「不依规定停放车辆」397件、「违规行驶人行道」291件。
北市警自11月19日起规划连续4周微电车宣导暨执法专案勤务,各警察分局针对辖内工厂、校园、市场周边等微电车易出没热点,每日加强稽查及宣导,于实施后2周加强微电车未依规定领牌执法。
台北市警交通大队表示,统计实施首日(至9时止)计取缔微电车违规8件(包含「未领用牌照行驶」2件、「未领用牌照车辆于道路停车」1件,「未戴安全帽」1件、「其他动态违规」4件)。
交通警察大队呼吁尚未完成领牌微电车,不得行驶,亦不得停放于道路,并尽速完成领牌作业,以免违规受罚。